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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日期:  2026-01-20 15:11     来源: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36条。一是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明确权力与责任边界;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公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清单;三是动态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四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金融等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及时收集信息,注重加工整理,强化信息公开,2025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马鞍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办件,局领导审阅批示,牵头科室具体承办,相关科室协同落实,办公室跟踪、督办、答复、归档。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培训等举措,显著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理时效与答复质量同步增强,公众满意度与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与动态更新,按照新版主动公开基础目录要求,对历史信息进行了系统梳理、分类和优化,提升了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准确性。2025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无新增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当前现行有效3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新版市直单位主动公开基础目录,对财政领域公开栏目进行优化整合,及时清理已公开信息中的涉及泄露隐私信息及无效冗余数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含金量”。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及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局经认真研究印发《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更新时限等内容,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二是印发《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历次测评反馈问题中能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单位的,在科室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解读材料仍存在照搬照抄文件原文、形式单一、语言不够生动活泼等问题,距离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还有差距。

2. 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对复杂申请件的研判和答复水平需要提高,与申请人的沟通技巧和效率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1. 提升解读质效。压实政策起草科室解读主体责任,推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鼓励采用问答、图表、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并探索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活动,让政策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

2. 优化依申请服务。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依法依规办理申请的能力。完善疑难会商机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发布了市政府财政资金信息54条、惠民惠农补贴信息5条、国有企业监管信息18条、金融22条、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条。加强政策法规类文件公开,签发拟文时即确定该文件公开属性,2025年,我局经过审查的非涉密文件13份,均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

二是强化财政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开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明确各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等要素,推动依法规范履职。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公开的责任单位之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时编制、更新并发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涉企收费清单,详细列明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等信息,方便社会查询监督。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主动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对接,争取业务指导;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同,通过培训、交流、督查等方式,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步调一致、提质增效。落实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财政领域公开栏目进行优化整合,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排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防范关联汇聚风险。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局内常态化学习交流,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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