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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日期:  2025-01-06 09:48     来源: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470条。一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2024年度市本级政府预决算,指导部门和各县区做好公开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定公开模板。83家市直部门、187家二级及以下单位全部依规公开预决算。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围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财政专项资金制度文件、管理使用情况,按月发布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惠民惠农补贴、国企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及时收集信息,注重加工整理,强化信息公开。2024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49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通过运用文字、图解等方式加强解读效果。对群众与社会关心的文件进行通俗化解读,着重解读背景依据、意义及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目标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内容,2024年发布各类型政策解读45条。四是加大民意征集反馈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回应关切。2024年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4件,回应关切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季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收到申请及时登记收文,经领导批示到具体科室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按照规范格式出具答复书,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送达并归档。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予以满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本单位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新增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当前现行有效3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开目录+专题+专栏”公开模式,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调整完善目录,加大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收支等专栏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马鞍山财政国资”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热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时印发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年度重点工作、责任科室,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2024年预决算公开复核工作,对全市431家主管部门、530家二级单位开展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对自查发现的552条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印发《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历次省、市测评反馈问题中能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单位的,在科室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省、市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0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审查机制流程有待进一步健全。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主动公开方式,拓展主动公开平台;二是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兼职人员多、业务培训需求迫切等现状,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要求和培训计划,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交流轮训机制,定期对信息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从产生到公开需要通过发布员、审核员、管理员三级严控把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1.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效果。全年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45条。对《马鞍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实施办法》、《马鞍山市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新媒体报道、图文解读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常态化、形象化、通俗化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财政政策通俗易懂。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重点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补贴、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地方金融监管等信息。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定公开模板,规范公开口径,市直单位全部依规公开预决算,并指导各县区规范公开预决算,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全市(含县区)431家主管部门、530家二级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552条问题及时整改。随同预决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执行结果、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等信息。加强信息保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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