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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日期:  2024-01-12 16:27     来源: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图解】马鞍山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财政局加大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84条。加强惠民惠农资金信息公开,新设“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专栏,并按季度公开惠民项目发放明细等信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2023年度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定公开模板,71家市直部门、179家二级单位全部依规公开预决算,并指导各县区规范公开预决算。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财政专项资金制度文件、管理使用情况,按月发布本级财政收支情况、降费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好政府债务存续期、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公开,2023年发布政府债务相关信息21条。及时发布国有企业监管信息,2023年共发布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59条。全年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6条、回应关切信息44条,统筹运用文字、图解等方式加强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按季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收到申请及时登记收文,经领导批示到具体科室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按照规范格式出具答复书,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送达并归档。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上年结转2件,均予以满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本单位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3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无新增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当前现行有效35件。二是根据省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优化国企经济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目录信息,新设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目录,删除、清理无关信息,补充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统计等重点工作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开目录+专题+专栏”公开模式,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调整完善目录,加大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收支等专栏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马鞍山财政国资”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热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时印发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年度重点工作、责任科室。对全市405家主管部门、590家二级单位开展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对自查发现的235条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印发《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历次省、市测评反馈问题中能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单位的,在科室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省、市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96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市历次测评反映出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针对测评出现的问题,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逐条进行整改。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规范要求,规范发布栏目和发布页面,按统一格式规范发布并提供下载文字版和图片版,并定期梳理现行有效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政策解读严格围绕背景依据、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加强新旧政策对比,对政策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详细解读,力求政策解读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为马鞍山财政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效果。全年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6条。对《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新媒体报道、图文解读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常态化、形象化、通俗化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财政政策通俗易懂。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要求,重点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补贴、国有企业监管信息等信息。加强惠民惠农资金方面信息公开,新设“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专栏,按季度公开惠民项目发放明细。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定公开模板,规范公开口径,市直单位全部依规公开预决算,并指导各县区规范公开预决算,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全市(含县区)405家主管部门、590家二级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235条问题及时整改。随同预决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执行结果、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等信息。加强信息保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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