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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日期:  2023-01-28 08:57     来源: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雨路107号5楼,电话:0555-8355935,邮编:243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共开设有12个栏目,2022年发布信息3990条;信息公开网共有46个组配分类,全年发布信息179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95条,基本做到了非涉密政务信息全公开,政策文件全解读,工作动态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实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资源共享,发挥了政务公开工作主平台作用。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全面、及时。不定期开展公开信息内容自查,杜绝出现网页错误、链接失效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栏目,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栏目由11个增加至12个,信息公开网由44个组配分类增加至46个,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切实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出台更新了《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时效性还有进步空间;二是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待进一步加强,收集到的群众各类建议意见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三是各科室对于政策解读格式的规范性和内容的专业性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采集、编辑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做到数量有提升,质量有优化。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询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意见征询公告,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提升政策解读材料编写水平,规范解读格式,丰富解读形式,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