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推行财政国资政务公开与转变职能紧密结合,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奋力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透明财政、廉洁财政。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马鞍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鞍山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西塘路450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8880516,电子邮箱:czjbgs@ma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国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扣财政(国资)重点工作,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实效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53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均予以满意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实现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同源、公开同步。成立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公开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并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工作,主动加强财政国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2019年 8月6日正式开通“马鞍山市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成为我市财政国资干部职工和公众、实现政民互动的又一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财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督促整改;对于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主要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深入研判分析,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谋划下一阶段工作要点,进一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与宣传。2020年11月份,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精神,解读《条例》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并明确要求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集中活动,利用市财政局网站等媒体,在显著位置开设集中宣传活动专栏,通过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向群众宣传新《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引导群众关心、关注政务公开,运用新《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抓好学习贯彻,通过专题会议、微信、QQ等工作群等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和新条例的权威解读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
(七)有序规范新闻发布、宣传。建立健全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7场,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及民生工程主要做法及亮点,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并及时给予解决和答复。此外,将电子屏幕、公告公示栏、电话咨询等方式作为必要补充,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内部监督。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点工作落实。继续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财政工作的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民生工程、精准扶贫、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等信息。
(九)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诉求。重点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我局今年共及时更新部门文件59份、政策文件材料解读27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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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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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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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
7 |
7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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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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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1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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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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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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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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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3 |
83.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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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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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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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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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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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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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三)不予公开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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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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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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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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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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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0 |
0 |
0 |
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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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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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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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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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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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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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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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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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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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考核内容不断更新丰富,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缺乏系统的学习,未能完全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二是部门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务公开信息大多数限于网站公告栏、公告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枯燥,形式单一,还停留在长篇文字、少量图片的层面,吸引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推动和指导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完善政府信息内容审核与公开属性审查,保密审查同步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五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全市财政国资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主要(分管)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报刊解读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六是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加强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落实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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