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260616001 来信时间: 2026-06-16 17:2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您好! 本人因公务需从南京出差至北京。在规划行程时发现:火车二等座票价在400元至550元之间,而同一线路的二等卧票价约350元,价格更低。但《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马财〔2014〕97号)中对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乘坐火车的等级标准,仅明确了“火车硬席(含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未明确提及“二等卧”这一席位类型。 就此,特向贵局咨询两个问题: 一、关于二等卧的报销合规性 当前铁路部门列车席位已进行调整,原“硬卧”与“软卧”的划分在部分列车上已更新为“二等卧”与“一等卧”。据查询,上海市财政局已明确“火车'一等卧、二等卧'视同于'软卧、硬卧'”(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xxfboswf0000003149)。请问在马鞍山市现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框架下,处级及以下人员购买二等卧(价格低于二等座)能否据实报销?若可报销,是按“硬卧”标准执行,还是有其他操作指引? 二、关于管理办法的修订建议 该办法自2014年发布施行以来已逾十年。随着铁路客运席位的调整(如“二等卧”“动卧”等新型席位的出现)以及交通票价的变化,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实际。以本人此次行程为例,二等卧票价(约350元)低于二等座(400-550元),如能乘坐二等卧,既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也能有效节约财政支出。 建议贵局在适当时机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当前铁路席位设置实际情况,明确各类新型席位的乘坐标准与报销规则,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与时俱进。 感谢贵局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盼复! 此致 敬礼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国资委)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6-06-22 10: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就上述咨询问题已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电话方式向咨询人进行了详细反馈和解释说明,咨询人对答复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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